各院(部)、各单位,机关各部门:
根据《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通知(2017年度)》(兰财大丝路字〔2017〕01号)精神,各单位组织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依照选题指南进行了积极申报。所有申报项目经过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初步审核、专家委员会评审、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评议,最后将评审结果提交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校长办公会进行审议,确立了“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商事法律制度比较研究”等9项课题为重点研究项目;“甘肃省农村贫困的空间演化及其影响因素研究”等10项课题为一般项目,现将立项项目通知如下(见附件1、附件2)。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根据《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通知(2017年度)》规定,强化项目团队,细化研究提纲,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类别以本通知为准。
2.项目成果要求及认定办法、成果署名单位以《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通知(2017年度)》规定为准。
3.项目完成时限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~2年,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~3年,逾期无法完成者将按撤项处理。
4.为保证研究质量,研究院将对研究项目组织中期检查。一般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立项1年之后,重点项目为立项1-2两年之后。具体中期检查时间由研究院通知。
5.在项目研究过程中,主持人必须依照立项申请书的填写内容,如有变更事项,须按照兰财大经研院字〔2016〕03号《兰州财经大学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。
6.为保证项目研究达到预期计划,要求项目经费与完成进度挂钩,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可由项目主持人预借款,借款金额为项目经费的70%,项目完成结项后,经财务处核准有关票据,报销全部费用。
兰州财经大学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
2017年12月20日